[摘要]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2016-10号,2016-17号,2017-2号使用权。
2017年8月23日,小编从晋城市国土局网站获悉,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6-10号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位于规划景西路西、文昌街南,总积16.03亩,总出让面积16.03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0%,控制高度≤100米。截止挂拍时间:二0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下午五时。
2016-17号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住宅,位于太行路东、红星街北,总积8.02亩,总出让面积8.02亩,容积率≤5.1,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控制高度≤100米。截止挂拍时间:二0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下午五时。
2017-2号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位于规划尚安街南、畅安路西,总积13.44亩,总出让面积13.44亩,容积率≤3.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控制高度≤100米。截止挂拍时间:二0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下午五时。
其他:
1、2016-10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2)机动车停车位: ≥0.8车位/100㎡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停车位: ≥1车位/100㎡建筑面积
(3)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日照;
界外普通教室冬至日不低于2日照;
(4)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执行。
2、2016-17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2)机动车停车位: ≥0.6车位/100㎡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停车位: ≥1.5车位/100㎡建筑面积
(3)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大寒日不低于2日照。
3、2017-2号宗地
(1)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2)机动车停车位: ≥0.6车位/100㎡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停车位: ≥1.5车位/100㎡建筑面积
(3)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大寒日不低于2日照。
竞买人资格条件
2016-10号宗地:近三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城区人民政府已出具同意其参与竞买土地的意见函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016-17号、2017-2号宗地:近三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报名与审核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等有关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下午五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
出让方式
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附属楼一楼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356-2030735
联系人:郭颀 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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